圆柱齿轮减速机应满足的技术条件

 
该标准适用于低速级中心距a≤1000mm的单级、两级和三级圆柱齿轮减速器(以下简称减速器),也适用于低速级转架半径R≤300mm的单级、两级和三级行星齿轮减速器(以下简称减速器)。
1.技术要求
1)总技术要求详细介绍如下:
①减速器允许在下列范围内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为-40~+40℃;当环境温度不低于0℃时,启动前润滑油应预热;
b.负荷是称定的或变化的,连续运转的或间断运转的;
c.适用于单向或可逆运转,单向运转时应注明运转方向;
d.高速轴的_转速不_过1500r/min;当高速轴转速_过1500r/min时,减速器的技术要求应由制造厂和用户协商确定;
e.外啮合渐开线圆柱齿轮的圆周速度不_过20m/s,内啮合渐开线圆柱齿轮的圆周速度不_过15m/s;
f.减速器的工作环境应为无腐蚀的。
②圆柱齿轮减速器的中心距、传动比、齿宽系数、中心高等基本参数应符合ZBJ19004-88《圆柱齿轮减速器》的规定。
③减速器应允许承受电动机启动时所产生的短期_载一倍的负荷。允许的短期_截的总循环时间应在具体型号的减速器标准或技术条件中规定。
④减速器的结构设计应考虑在输入轴和输出轴轴伸中间部位的径向负荷不低于表8-184数值(专用减速器除外)。
表8-184轴伸中间部位的径向负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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